关于春节加班补休的规定如下:
休息日加班:
如果员工在春节期间的休息日(即除夕、正月初四至初六)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如果无法安排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
在春节法定节假日(即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允许以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补休时间:
用人单位安排补休时,应确保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除非员工本人提出要求补休,且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政策鼓励:
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安排员工在除夕休息,以减轻春节期间的工作压力。
法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综上所述,春节加班补休的具体安排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决定,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和补休时,提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明确加班工资和补休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