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以下是具体的写作方法: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据”或“收条”。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
正文需要写明以下信息: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涉及代收,则需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示例
假设收到现金1000元,物品为电脑一台,以下是收据的写法:
```
今收到
大地有限责任公司
交来
款现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2024年1月4日
```
注意事项
标题要写在正上方,字要大一。
正文要写明收款人、付款人的姓名、住所、收款的原因、收款的数额、币种等内容。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避免使用模糊用语,确保含义清晰明确。
收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收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