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提出辞职后的 30天可以离职,试用期内则是3天。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
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顺利离职并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