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假的补偿标准如下:
补偿比例:
对于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日工资计算: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计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包含内容: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总结来说,未休年休假的补偿是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进行计算,具体计算过程中,日工资收入以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则是指职工在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以及额外的法定补偿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