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继承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申请
继承人填写公证申请书。
提供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对于社保继承,通常需要被继承人的社保卡、死亡证明等。
审查
公证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核实被继承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否合法,以及被继承人对社保账户资金是否享有处分权。
公证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将出具公证书,证明继承人继承权。
提交材料
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如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还需提供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单位缴纳部分不可继承。
失地社保参保人死亡后,也可选择退保处理,将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如果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相关权益将由受益人取得。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