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仲裁不受理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奖金性质不明确:
奖金往往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实际的证据支持,这使得仲裁机构难以认定其存在和金额。
缺乏书面证据:
如果奖金的发放规则没有明确的书面记录,如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未明确规定,那么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会因证据不足而处于不利地位。
违反公司规定:
如果奖金被扣是因为劳动者自身违反了公司规定,并且这些规定是合法合理的,那么仲裁机构可能会认为劳动者应自行承担后果,不支持其仲裁请求。
超出仲裁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主体资格不符:
申请人可能不具备申请劳动仲裁的主体资格,或者与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争议内容不属于受案范围:
某些争议内容,如住房公积金等,可能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管辖权问题:
申请人向无权管辖该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请求,也会导致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也会影响仲裁的受理。
综上所述,奖金仲裁不受理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涉及证据不足、违反规定、时效问题、主体资格不符、争议内容不属于受案范围、管辖权问题以及申请材料不合格等。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劳动者应仔细审查自身情况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