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去世后,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
一次性困难补助金 :家属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经济困难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民政部门审核并批准后,可以领取困难补助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
一些地区可能会为低保户提供基本丧葬服务费用的免除,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殡葬救助资金
城市低保对象亡故后,一次性发放殡葬救助资金600元。
连队低保对象亡故后,一次性发放殡葬救助资金400元。
无名遗体、城市“三无”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减免,所产生的基本殡葬费用由师市(团镇)财政承担。
低保金停发:
人去世后,政府会取消低保资格,不再发放低保金,以便将低保金用于其他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建议
家属应尽快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并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困难补助金和其他可能的补贴。
由于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家属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为去世的低保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