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指 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这类住宅的特点是经济性、保障性和实用性。它旨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实惠的住房选择,通常由国家和政府主导建设或通过政策引导由开发商建设。
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特征包括:
经济性: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较低,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保障性:
经济适用房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实用性:
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此外,经济适用房根据不同的政策和建设标准,还可以分为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满五年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一定比例的综合地下款;二类经济适用房主要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回迁房,不受五年限制,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总的来说,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通过提供价格适中、质量合格的住房,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