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是无需偿还的。这一规定来源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具体来说,当前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约为3.45%,因此四倍利率即为13.8%。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这个上限,那么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这个上限,但如果利息过高,也可能被视为“高利贷”,超出部分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建议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务必注意利率的约定,避免因利率问题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遇到利率纠纷,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