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1. 采矿权申请报告及申请登记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
4.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意见;
5.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6.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文件;
7. 矿山采矿许可证;
8.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9. 矿山煤炭生产许可证(如适用);
10. 矿长资格证以及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如适用);
11. 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12. 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13. 根据已批准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14. 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15. 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
16. 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企业申请开工建设,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17. 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
18. 根据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及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9. 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以上手续和证件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