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终止是指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终止。保险责任终止一般由以下几种情况引起:
自然终止:
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届满,保险责任终止。
履行终止:
保险人已经履行全部赔偿或给付义务。
协议终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违约终止: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终止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也即终止。
欺诈终止:
投保人以欺骗手段,骗取保险人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人发现后,此种合同应视自始无效,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终止的方式包括自然终止和履约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复存在的情况。履约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
此外,对于保险货物,保险责任终止于保险货物运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
保险责任终止日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到达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付责任,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