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和规定。具体违反的内容和处罚措施如下:
基本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限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处罚措施
一般超速: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下(含)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驾驶证。
严重超速: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别规定
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行为,一次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超速驾驶校车的,还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和罚金。
综上所述,超速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根据超速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罚款、记分,甚至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于严重超速行为,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因此,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