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全部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合法收入:
这包括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储蓄:
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这部分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
房屋:
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这是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活用品:
包括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
文物、图书资料:
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以及书籍、报刊、图表等。
林木、牲畜: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生产资料:
依法归个人或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工厂、设备等。
股份、股票、债券:
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他合法财产:
包括个人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如银行存款、房地产、公司资产等。
婚前个人财产:
包括工资、奖金、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本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这些财产在个人财产中占据不同的法律地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建议个人在管理和保护自己的财产时,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