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赔偿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该法是产品质量赔偿的主要法律依据,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生活补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其中第126条规定了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无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责任,要求承包方资质管理、建筑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禁止肢解发包和转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保修等制度,并明确了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五章产品责任中规定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并明确了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时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施工单位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的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
《合同法》:
虽然主要涉及合同违约责任,但也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
综合以上法律,质量赔偿的法律框架涵盖了从产品缺陷的认定、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到诉讼时效等多个方面,确保了消费者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