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补助的申请通常需要联系当地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对于农田被水淹等具体的自然灾害,可以向村集体、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反映,国家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将用于救助受灾群众。
如果需要申请农作物受灾补助,农民需要主动向当地农业部门咨询并提交申请,申请者需准备受灾报告、种植证明等材料,并与农业部门主动联系。
综上所述,天灾补助的申请应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灾害类型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