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地更换为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提供土地权属材料。
调查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办理手续
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缴纳相关费用
继承须按房屋市价3%交契税。
变更土地证和房产证时,需要缴纳新证的制作费。
建议:
在进行大田地更换为宅基地的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