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司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打击报复证人罪: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扰乱法庭秩序罪:
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罪: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
妨害作证罪:
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对上述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的行为。
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如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等。
这些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严重妨碍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破坏了国家司法权的行使。对于这些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