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以下是中国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
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
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
放假1天(清明当日)。
劳动节:
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端午节:
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
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
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放假日期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建议:
居民可以根据上述节假日安排进行出行、购物和休闲活动。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劳动者在除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休假节日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