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主要适用于矿砂、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散装货物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可以多装或少装的机动幅度。溢短装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数量机动幅度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具体百分比应根据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与运输方式等因素而定。
溢短装的选择权
在合同规定有机动幅度的条件下,一般由卖方行使这种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但在涉及海洋运输的情况下,交货量的多少与承载货物的船只的舱容关系非常密切,因此溢短装的选择权应由安排货物运输的一方掌握。
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
如果合同中没作相反的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但也有的合同规定按装船日或卸货日的市场价格计算,其目的是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一方,为获取额外利益而有意多交或少交货物。
买方必须收取溢短装的货物
只要卖方交货数量在约定的增减幅度范围内,就算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买方就不得以交货数量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通过以上内容,溢短装条款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有助于降低因实际交货数量与约定数量不符而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责任,同时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