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具体部门如下:
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共25个。
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
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国务院研究室等,属内部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公安部管理的国家移民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铁路局等。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县、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
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等。
特殊部门
公安局: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决定其归属。
建议:
具体部门设置和功能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查阅最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责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