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滥用职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放走,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相关出口管制证件的办理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仍为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相关出口管制证件的办理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不按规定阻止其出入境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骗取财物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环境监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
商检失职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动植物检疫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或者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有关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能得到解救的行为。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裁判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指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对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