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租赁合同是指 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同时,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合同的主
租赁合同的办理地点一般为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