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都要支付二倍工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槐荫法院”)法官刘佳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高某于2023年8月20日入职某诊所,担任运营院长一职,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日常管理运营、人员招聘、拟定劳动合同及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2024年5月26日高某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