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保”是指 清朝和民国初年在地方上为官府办差的人,相当于现在的“村长”。当时担任“地保”一职的人,对当地的情况都非常了解。解放后,南昌民间开始流传“地保”之说,把对当地的情况十分了解的人都习惯称为“地保”,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