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应当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具体办理地点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湘潭市湖湘公证处本部:
岳塘区双拥中路118号5楼,工作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为58520148和58524899。
湖湘公证处河西公证服务窗口:
雨湖区韶山中路89号中荣时代广场8楼,工作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为52805568。
建议在前往办理之前,通过咨询电话进行确认,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