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破产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员工赔偿
工资支付:电力公司破产时应结清员工工资,包括员工已提供劳动但未获得的工资部分。
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电力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债权人赔偿
有担保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无担保债权人: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参与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后清偿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费用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公告费、送达费等。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所支出的费用、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将破产财产分配给债权人所涉及的费用等。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以及其应得的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
剩余财产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分配。
总结:
电厂破产的计算涉及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债权人债权、破产费用等多个方面。具体计算时,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和分配,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