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罚款单的期限通常为 15天。具体规定如下:
现场开具的罚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电子抓拍:
对于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建议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完毕。
违停贴条:
应当及时处理,避免影响驾驶证记分周期。
总结:
现场罚单:15天内缴纳罚款。
电子抓拍:建议在年检前处理。
违停贴条:及时办理。
建议车主在收到罚单后尽快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