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这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且具有法律效力。申诉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团体成员等的处分不服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
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判。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申诉并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重要比重,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申诉可以分为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上的申诉:
诉讼上的申诉:
指的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非诉讼上的申诉:
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申诉一般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口头申诉,也可以书面申诉。申诉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根据之一,但在人民法院未作出再审决定以前,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综上所述,申诉是一种正式的法律行为,用于纠正被认为不正确的处理结果,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审查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