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领取地主要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户籍所在地优先原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长原则: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后原则: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多地年限均不够则归集户籍地: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临时账户的处理:
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地,不作为待遇领取地。对只有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归并。
社保卡的领取:
在职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社保卡,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取社保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社保卡;有些地方需要在银行办理社保卡并在银行领取,也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去咨询领取。
综上所述,社保的领取地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缴费年限以及参保地的选择。建议参保人员在选择退休地时,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顺利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