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学手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学生本人需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并说明退学原因及后续打算。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需附上家长意见。
填写审批表
学生需要领取或下载退学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信息,并找辅导员、班主任及系领导签署意见。
审核与批准
将填写完毕的审批表交至教务处审核,并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校长在审查材料、询问原因后,在记录上签字批准。
办理离校手续
经批准退学的学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归还学校物品、结清费用等。
学校将按规定发给相关证明,例如退学证明、离校通知单等。
财务结算
财务处在校长批准后,核算应退费用并进行清退。
保卫科检查
保卫科长检查离校手续是否齐全,收回申请和胸卡,确认学生未夹带学校财产后放行,并将相关材料上交政教处主任存档。
材料存档与备案
学校将学生的退学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以上步骤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确保每一步均按规定执行,相关材料得到妥善存档。建议家长和学生提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了解详细的退学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退学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