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资格不符合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如特定的资质等级、业绩要求等。
技术参数不达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产品规格等未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技术参数要求。
商务条款不响应,对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实质性条款未响应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未响应。
文件制作问题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如文件格式不规范、缺失关键文件或章节、提交的文件与招标要求不符等。
报价超出预算范围,投标人的报价过高,超出了招标方的预算。
技术规格不符合要求,投标方的技术解决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资质不符合要求,投标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存在造假情况。
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操作不公正的行为,影响采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抬高或压低报价,或事先约定中标人等不正当行为。
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他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进行投标。
其他原因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章。
提供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
投标函中的报价和详细报价表中的总计金额不一致。
偏离表部分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