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由 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它也被称为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并在监督过程中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纠正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
具体来说,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 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此外,监事会的成员构成也有具体规定,如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综上所述,监事会是一个重要的公司治理机构,通过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和股东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