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的租赁期限如下:
原则上不超过5年:
南京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每五年续签合同。因此,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续租条件。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人员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新就业人员承租期与续租期累计不超过4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南京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根据不同的申请人类型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初次承租期限不超过5年,续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建议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前提前了解并确认续租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