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以下是一些主要步骤和所需材料: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
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且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
一般不得出租,但符合以下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出租: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租赁土地所需手续
申请材料:
流转方和受流转方的姓名、住所(农户的户主姓名可代表全家)。
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间(年限和起止时间)。
流转土地的用途。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流转金及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审批和签订合同:
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供地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编制相关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缴费和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