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且在该保护区内是 禁止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具体的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
1.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3. 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4. 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如果这些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需要,将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并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规定程序划定。
因此,在铁路两侧50米内是 不可以建设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