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企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包括剧本开发、前期筹备、拍摄、后期制作(剪辑、调色、特效、配音、音乐制作等)。
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负责将完成的影视作品销售给电影院、电视台、网络平台或其他分销渠道。
广告制作与发布:
设计、制作广告,并通过各种媒介发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
演艺经纪服务:
签约艺人,管理其职业发展,安排演艺工作,处理合同事务等。
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
策划和执行各类文化活动,如电影节、首映礼、发布会等。
动漫制作:
包括动画片、漫画的创作、制作和发行。
新媒体内容制作:
制作适合网络平台播出的微电影、网络剧、短视频等内容。
企业形象策划与咨询:
为企业提供品牌塑造、公关活动、市场调研等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
组织各类会议、展览和活动。
其他服务:
包括培训、人才发展、专题片和晚会制作、企业形象设计、音频、影视、广告等多媒体制作、电视台和电台的节目制作、灯光音响和舞台设备租赁等。
这些内容涵盖了影视企业从创意策划到制作、发行、营销和版权管理的全产业链。不同的影视企业可能会在某些业务领域有更具体的专注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