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张2寸红底免冠合照。
离婚调解书或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证。
签字声明,证明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提交材料
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审查材料
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结婚申请材料,确认信息无误,符合登记条件。
结婚登记
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确认,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为自愿登记。
发证盖章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双方档案向国家政务平台上传并存档,结婚证盖章后当场交给双方。
需要注意的是:
双方领取结婚证时,男女双方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士满22岁,女士满20岁。
不得通过非法渠道更改真实年龄,不得以兄弟姐妹的身份代替登记。
二婚登记必须携带离婚证明。
以上手续和材料需按照当地民政局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