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播放”是指 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涉及使用电影、电视、电脑、录像机、广播等具有录音、放像功能的音像设备来传播淫秽信息。
具体来说,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制作、复制淫秽音像制品并组织播放,将依照相同的规定从重处罚。
建议在实施任何播放活动之前,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