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费用通常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具体来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包括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和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等。
对于企业而言,除了上述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项目,还有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府性基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这些免征费用的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特定领域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