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交通安全要素和常识:
遵守交通规则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遵循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通行,主动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
车辆行驶安全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之间,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禁止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步行安全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有“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良好行为习惯。
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或追车、扒车,远离“鬼探头”伤害。
非机动车安全
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不要在机动车道内骑车,不骑车带人。
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不乱停乱放。
佩戴安全装备
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避免危险行为
不闯红灯,不跨越栏杆或斑马线。
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追车、抛物击车。
公共出行注意事项
不在机动车道等公交车和追逐车辆。
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
乘坐时坐稳扶好,在车内不玩耍打闹,不饮食,不把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不乘坐超载或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
车子停稳后从右侧下车。
重要日期和宣传
每年的12月2日被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通过遵守上述交通安全规则和常识,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