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拆房资质的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
作为拆迁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最常见的具备拆房资质的单位。它们通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且有常设的拆迁部门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房屋拆迁单位
房屋拆迁单位分为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
自行拆迁单位:这类单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常设的拆迁部门、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且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受托拆迁单位:这类单位需要具备房屋拆迁资格,并根据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资质要求,如一级受托拆迁单位需要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及完成过一定数量的拆迁项目。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且其业务范围应涵盖房屋建筑,具体为三级及以上资质。此外,施工单位还需要具备项目管理、法规资质、专业技术资质、施工队伍资质以及可能的专项资质。
其他相关组织
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各省、自治区建委(或建设厅)和城市的房地产管理局(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如拆迁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综上所述,具备拆房资质的单位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单位(包括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组织。这些单位需要满足不同的资质要求,以确保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