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验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检验批验收
定义: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组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内容: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分项工程验收
定义:分项工程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的工程部分。
组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
定义: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组织: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
定义: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
组织: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消防验收
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完整性检查、灭火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防供水设施等。
其他验收
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验收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建设单位或个人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 质监站监督验收程序的合法性,并参与部分验收活动。
3. 验收顺序通常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4. 验收时,应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设备配套及安装调试情况,概算执行情况,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
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报送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生产和使用。
以上信息涵盖了建筑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