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 不是一个工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者,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爆破工、焊工、煤矿井下瓦斯检验工、机动车驾驶员、轮机操作工、机动船舶驾驶员、建筑登高架工等。机房值班如果涉及电工作业,可能属于特殊工种范畴,但这需要具体分析其工作性质和职责。
因此,值班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工种,而加班则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