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标公示的时间如下: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项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建议
明确项目类型:首先需要确定项目是属于政府采购还是招标投标,因为不同类型的项目有不同的公示时间和要求。
及时公示:无论是政府采购还是招标投标项目,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标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示期异议处理:在公示期间,如果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这些规定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