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通常指的是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如自然灾害、个人或家庭特殊情况等,导致个人或家庭无法正常进行日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情况。以下是一些特殊困难的例子:
孤残学生:
指那些因身体或智力残疾而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学生。
烈士子女:
指那些父母因牺牲或因公殉职的学生的子女。
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无劳动能力:
指家庭成员因健康问题无法工作,或因病重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如火灾、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孤寡老人:
指60岁以上无子女、配偶,且独居的老年人。
残疾人:
指因身体或智力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活动的人群。
经济特困老人:
指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老年人。
单亲家庭:
指因离婚、丧偶等原因,只有一个家长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的家庭。
未成年子女:
指父母无法履行抚养责任的未成年人。
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
导致纳税人财产受损,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
不可抗力因素:
如水、火、风、雹、海潮、地震等自然灾害。
其他经省级税务机关明文列举的特殊困难:
如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的直接影响等。
特殊困难的认定和帮助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负责,旨在确保受助者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