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要加盖 婚姻登记机关的公章。具体步骤如下:
签订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签字或盖章:
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表示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审查与盖章:
离婚协议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协议上加盖机构公章,这样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领取离婚证:
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最终生效。
因此,离婚协议书在签订后并不直接生效,必须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公章,并且双方都需要领取离婚证后,协议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