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是指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它是进行民事诉讼时必须交纳的费用,原则上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案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
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因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根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得出总额。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则包括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收费标准与财产案件不同。
此外,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诉讼费用还包括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等,这些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对于特定群体,如老年人,如果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可以依法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