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指 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个定义体现了仲裁的几个核心要素:
自愿性: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需要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
第三方裁决:
双方同意的第三者(称为仲裁员或仲裁庭)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非司法性:
仲裁与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同,它不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而是一种自愿型的公断。
专业性:
仲裁员通常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判争议。
保密性:
与公开审判不同,仲裁程序通常是保密的,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利益。
执行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依据裁决申请执行。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有一些纠纷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得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仲裁是一种高效、灵活且保密的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于各种民事和商事纠纷。通过仲裁,当事人可以在不进入法院的情况下,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