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羁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构成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羁押的方式进行侦查、起诉和交付审判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非羁押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拘传: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这些非羁押强制措施的使用,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自由行动,同时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灵活选择并采取适当的非羁押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