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违约金的合法性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约束。根据该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并不是无限制的,它有一个上限,即 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低,无法覆盖实际损失,受损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至合理范围。相反,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至与实际损失相符。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裁决。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避免因违约金数额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